这样的分隔减少了污水与污泥的接触时间,使酸性发酵和碱性发酵两个过程互不干扰,同时填料的存在增加了污水污泥与的接触表面积,大大提高了反应效率。
停留时间的取定,应兼顾污水处理效果与建设造价两方面因素因考虑到发酵产生气泡对沉淀要求的层流状态的影响,化粪池流线转折多对沉淀的不利影响,生活污水排放的瞬时变化大对进水流量均匀的影响,化粪池的停留时间应留有余地。《规范》要求:停留时间取12~24小时。实践证明:停留时间不宜少于12小时,以保证污水处理效果。上元门水厂宿舍区化粪池的停留时间为24小时。
设计清掏周期过长,则化粪池容积过大,增加造价。《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以下简称《规范》)要求清掏周期为3~12个月,实际设计中多取3~9个月,而酸性发酵阶段的酸性发酵期为3个月,酸性减退期为5个月左右。
在化粪池污水与污泥接触混合的技术模式下,影响化粪池的沉淀及出水水质,需要延长污水停留时间来改善沉淀效果及出水水质,污水停留时间一般为12-24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