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1 用于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等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6.2.2 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应按计划限量进场。进场后,可燃材料宜存放于库房内,露天存放时,应分类成垛堆放,垛高不应超过 2m,单垛体积不应超过 50m3,垛与垛之间的小间距不应小于 2m,且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覆盖;易燃易爆危险品应分类专库储存,库房内应通风良好,并应设置严禁明火标志。
6.2.3 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等易挥发产生易燃气体的物资作业时,应保持良好通风,作业场所严禁明火,并应避免产生静电。
6.2.4 施工产生的可燃、易燃建筑垃圾或余料,应及时清理。
条文说明
6.2.1 在建工程所用保温、防水、装饰、防火、防腐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既是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也是减少施工现场火灾风险的基本条件。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6.2.2 控制并减少施工现场可燃材料、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量,规范可燃材料及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存放管理,是预防火灾发生的主要措施。
6.2.3 油漆由油脂、树脂、颜料、催干剂、增塑剂和各种溶剂组成,除无机颜料外,绝大部分是可燃物。油漆的有机溶剂(又称稀料、稀释剂)由易燃液体如溶剂油、苯类、酮类、酯类、醇类等组成。油漆调配和喷刷过程中,会大量挥发出易燃气体,当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达到 5%的浓度时,会因动火作业火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事故。乙二胺是一种挥发性很强的化学物质,常用作树脂类防腐蚀材料的固化剂,乙二胺挥发产生的易燃气体在空气中达到一定浓度时,遇明火有爆炸危险。冷底子油是由沥青和汽油或柴油配制而成的,挥发性强,闪点低,在配制、运输或施工时,遇明火即有起火或爆炸的危险。因此,室内使用油漆及其有机溶剂、乙二胺、冷底子油或其他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物资,应保持室内良好通风,严禁动火作业、吸烟,并应避免其他可能产生静电的施工操作。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4.3.1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的临时疏散通道应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建造,并应与在建工程结构施工同步设置,也可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
4.3.2 在建工程作业场所临时疏散通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0.5h。
2 设置在地面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1.5m;利用在建工程施工完毕的水平结构、楼梯作临时疏散通道时,其净宽度不宜小于 1.0m;用于疏散的爬梯及设置在脚手架上的临时疏散通道,其净宽度不应小于 0.6m。
3 临时疏散通道为坡道,且坡度大于 25°时,应修建楼梯或台阶踏步或设置防滑条。
4 临时疏散通道不宜采用爬梯,确需采用时,应采取可靠固定措施。
5 临时疏散通道的侧面为临空面时,应沿临空面设置高度不小于 1.2m 的防护栏杆。
6 临时疏散通道设置在脚手架上时,脚手架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7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识。
8 临时疏散通道应设置照明设施。
4.3.3 既有建筑进行扩建、改建施工时,必须明确划分施工区和非施工区。施工区不得营业、使用和居住;非施工区继续营业、使用和居住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施工区和非施工区之间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耐火极限不低于 3.0h 的不燃烧体隔墙进行防火分隔。
2 非施工区内的消防设施应完好和有效,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并应落实日常值班及消防管理制度。
3 施工区的消防应配有专人值守,发生火情应能立即处置。
4 施工单位应向居住和使用者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告知建筑消防设施、疏散通道的位置及使用方法,同时应组织疏散演练。
5 外脚手架搭设不应影响疏散、消防车正常通行及灭火救援操作,外脚手架搭设长度不应超过该建筑物外立面周长的 1/2。
4.3.4 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宜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搭设,下列工程的外脚手架、支模架的架体应采用不燃材料搭设:
1 高层建筑。
2 既有建筑改造工程。
4.3.5 下列防护网应采用阻燃型防护网:
1 高层建筑外脚手架的防护网。
2 既有建筑外墙改造时,其外脚手架的防护网。
3 临时疏散通道的防护网。
4.3.6 作业场所应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指示方向应指向近的临时疏散通道入口。
4.3.7 作业层的醒目位置应设置疏散示意图。
一、消防施工前准备: ⑴ 在施工前应认真并熟悉设备安装平面图、接线图、系统图。 ⑵ 安装人员应熟悉相关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二、钢管内穿线、布线、校线 ⑴ 工艺流程: 选择导线→扫管→放线→导线与导线的绑扎→带护口→穿线→导线接头→包扎→线路检查绝缘摇测 ⑵ 在管道内穿线应在建、构筑物抹灰及地面工程结束后进行。在穿之前,应先将管道内的积水和杂物清除干净。要求埋管到位,引线畅通,否则向甲方报告,办理洽商。 ⑶ 管内扫管穿带线:管内扫管穿带线其目的是检查管路是否畅通、准确,清扫管内积水和杂物,用空压机吹扫后,用棉布条两端牢固的绑扎在带线上来回拖拉。穿线时须放适量滑石粉,以便线路滑行。 ⑷ 穿线、布线前,根据设计图纸要求选择导线型号,应对导线的电缆种类、电压等级及是否有断线进行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 不同系统、不同电压等级、不同电流类别的线路,不应穿在同一管内或线槽的同一槽孔内。 ⑹ 导线在管内,不应有接头或扭结。导线的接头,应在接线盒内焊接或用端子箱连接。导线外径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面积的40%。 ⑺ 不同用途的导线,应采用不同颜色加以区分,但同种用途的导线颜色应一致。 ⑻ 管路穿线前,应首先检查各个管口的护口是否齐整,如有遗漏或破损,均就地补齐和更换。 ⑼ 管线经过建筑物的变形缝(伸缩缝、沉降缝、抗震缝等),应采取补偿措施,导线跨越变形缝的两侧应固定,并留有适当的余量,一般为15~20 m。 ⑽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导线敷设后,应对每个回路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 ⑾ 外围设备及主机外接线预留长度: ① 探测器底座外接导线预留长度不小于15cm; ② 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模块等预留长度不小于10cm; ③ 进入主机的导线及电缆芯,应留有不小于20cm的余量。 ⑿ 线路检查及绝缘检测:本系统导线敷设完毕后,管内穿线结束后,应按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自检互检,不符合规定时应立即纠正,检查导线的规格和根数,检查无误后再进行绝缘检测。其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要求。应对每个回路的导线用500V的兆欧表测量绝缘电阻,其对地绝缘电阻值不应小于20MΩ,待所有回路校线全部完成,即可进入设备安装阶段。 杭州卓瑞消防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消防蓝图设计,消防施工与安装及消防检测,消防审批和消防验收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联调前应具备如下条件:
① 火灾报警系统设备调试完成。
② 各连锁控制对象独立系统调试完成,各子系统正常运转。
③ 模拟各主要部位火灾等信号,按照编制的逻辑顺序模拟。
④ 在调试过程中应按照公安部颁发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安装规范》,深入检查各部件和设备安装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在各种设备系统联接与试运转过程中,应由有关厂家参加协调,进行统一调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做好详细的统调记录。
⑤ 报警系统的调试,应分别对各种探测器,集中(区域)报警控制器,火灾报警装置和消防控制设备等逐个进行单机通电检查,正常后方可进行系统的调试。
⑥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通电后,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报警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的有关规定及要求,对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
A 火灾报警自检功能;
B 消音、复位功能;
C 故障报警功能;
D 火灾优先功能;
E 报警记忆功能;
F 电源自动切换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充电功能;
G 备用电源的欠压和过压报警功能。
⑧ 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其容量应分别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在备用电源连续充放电三次后,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能自动切换。
⑨ 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的抽验,应按实际数量的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⑩ 通风空调和防排烟设备(包括风机和阀门)的抽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10%~20%抽验联动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1 消防电梯的检验应进行1~2次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功能检验,其控制功能、信号均应正常。
○12 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检验,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20%进行下列功能检验:
○A 消防控制室选层广播;
○B 共用的扬声器强行切换试验;
○C 备用扩音机控制功能试验。
○D 上述控制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3 消防通讯设备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消防控制室与设备间所设的对讲电话进行1~3次通话试验;
○B 电话插孔按实际安装数量的5%~10%进行通话试验;
○C 消防控制室的外线电话与“119台”进行1~3次通话试验。
○D 上述功能应正常,语音应清楚。
○14 应采用专用的检查仪器对探测器逐个进行试验,其动作应准确无误;
○15 应分别用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供电,检查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各项控制功能和联动功能;配合消火栓、屋顶水箱、送排烟系统、消防电梯等各个专业进行总体试运转。
○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在连续运行120h无故障后,按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规定填写调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