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指南
1、办理存款证明时,您需出示如下资料:存款凭证(存单、折)、个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士兵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警官证、军队或武装警察离休干部荣誉证、军队退休证、文职干部退休证、军事院校学员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边民出入境通行证以及其他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存款实名身份证件等)原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应同时出示代办人个人身份证件。
2、填写相关资料:《个人存款证明委托书》(委托人填写部分)一式两份,各有关栏目必须填写齐全。
开立存款证明只需要用户带身份证和银行卡到银行网点办理即可,办理后银行会对用户账户内的资金进行冻结,存款到期自动解冻,或者客户返还存款证明时要求银行解冻,开立存款证明一般是收费的(收费标准以银行为准),单人同一时间段内多可以开立20份。
银行存款证明怎么开?
1、开具方法:申请人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存单、存折、银行卡、国债凭证,到任何一家银行办理该业务的网点,填写“银行存款证明申请书”。如本人因故无法前来,也可授权他人代为办理此项业务。代理人除携带以上规定的文件外,还应持授权人的授权书和代理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2、收费标准:申请人在同一储蓄网点、不同币种的若干帐户存款可根据要求出具相应份数的存款证明书,每份存款证明书收取手续费人民币20元。
3、有效期限:银行开具存款证明书的日期为客户办理此项业务的日期,申请开立存款证明书所涉及的存款的止付截止日期由申请人决定,并由申请人在申请书上注明,如填写的日期为当日,则截止日为开证当日。
4、存款种类:用于办理存款证明书业务的存单为客户本人在银行分行各网点、机构的本、外币定、活期存单、存折,各类银行卡内的存款,凭证式国债均可以办理存款证明。
开具银行存款证明前的准备工作
在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存款证明前,您需要先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明:您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银行卡:您需要提供您的银行卡,证明您在该银行有储蓄。
账单:您需要提供您的近一个月的账单,证明您的银行卡上有足够的储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