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函是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应工程承建企业的请求,向工程的建设单位做出的一种履约保证承诺,当工程承建企业在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违反合同规定或违约时,建设单位用以弥补经济损失的一种措施。目前我国建设工程领域已广泛采用了履约保函的形式。
银行保函业务的特点:
1、银行信用作为保证,易于为客户接受;
2、保函是依据商务合同开出的,但又不依附于商务合同,是具有独立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当受益人在保函项下合理索赔时,担保行就必须承担付款责任,而不论申请人是否同意付款,也不管合同履行的实际事实。即保函是独立的承诺并且基本上是单证化的交易业务
工程保函担保包括工程投标保函,履约保证证明,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支付保函。
工程保证担保引入保证人作为第三方,对建设工程中一系列合同的履行进行监督并对违约承担责任,是一种促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守信履约的风险管理机制。开发商、承包商、保证人三者之间形成保证担保关系。开发商和承包商是合同的主体,在不同的担保品种下,设定一方为被保证人,另一方为权益人(受益人、监管人),在被保证人不履行合同义务给权益人造成损失的情况下,权益人(监管人)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履约保证担保,是承包商在与业主签订施工合同时向业主提交的第三方的担保,保证其按照合同约定和实际地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承包商不履行合同的,业主可要求保证人在担保金额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可依法向承包商追偿。根据开发项目的不同、承包工程项目的不同而区别。